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期限延长的条件主要包括:

  1. 案情复杂:案件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存在较大争议,需进一步调查核实;
  2. 不可抗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事由耽误申请期限;
  3. 其他正当理由:如申请人突发重大疾病、材料提交途中遗失等特殊情况。

延长决定需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