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通常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 补偿款构成: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
  2. 分配主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或村民小组)负责分配
  3. 分配比例
    • 土地补偿费:不低于80%归被征地农户
    • 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被安置人员
    • 青苗补偿:直接支付给所有权人
  4. 分配程序:需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实施
  5. 争议处理:对分配方案有异议可向乡镇政府或县级农业部门申请协调

具体分配标准需参照当地省级政府制定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