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补偿费: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
  • 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农业人口数×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 青苗补偿:对刚播种作物按季产值1/3补偿,对成长期作物按最高季度产值补偿
  • 地上附着物补偿:房屋按重置价补偿,其他设施按造价折旧计算
  • 社会保障费用:按当地社保标准为失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

注: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山区、城郊等特殊区域可上浮30%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