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6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涉及行政复议,需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