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以下土地的征收必须经过国务院批准:

  1. 基本农田
  2.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3. 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
  4. 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的土地征收
  5. 国务院认为需要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征收上述土地时,需由省级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