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储与征地土地出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定义不同:土地收储是指政府依法收回、收购土地使用权并进行前期开发整理的行为;征地土地出让则是政府将征收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用地单位或个人。
- 实施主体不同:土地收储通常由土地储备机构完成;征地土地出让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 土地权属不同:收储时土地可能为国有或集体所有;出让时土地必须已完成征收转为国有土地。
- 资金流向不同:收储需要政府先期投入资金;出让是政府通过招拍挂等方式获得土地出让收入。
- 程序阶段不同:收储属于土地供应前期工作;出让是土地供应环节的最终步骤。
两者共同构成"土地一级开发-二级出让"的完整链条,收储为出让创造条件,出让实现土地价值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