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内江荒地征收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土地补偿费:按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
  • 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农业人口数×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 青苗补偿:对已种植作物按实际价值补偿;
  • 附着物补偿:包括水利设施、临时建筑等按评估价补偿。

特殊说明:荒地如属未利用地,补偿标准可能低于耕地,具体需参照《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及内江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