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占用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执行,通常包括以下补偿内容:

  • 土地补偿费:按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
  • 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农业人口数×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 青苗补偿:对地上附着物按实际价值补偿
  • 社会保障费用:为失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保费用

具体补偿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需结合土地用途、区位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补偿方案应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30日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