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根据《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主要包含以下三部分:
- 土地补偿费: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 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补助标准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 青苗补偿费:根据作物生长阶段按产值比例补偿
具体执行标准需参照当地市县政府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不同地类(耕地、林地等)和地区(武汉、宜昌等)存在差异。
湖北省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根据《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主要包含以下三部分:
具体执行标准需参照当地市县政府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不同地类(耕地、林地等)和地区(武汉、宜昌等)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