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执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土地补偿费:按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
  • 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 青苗补偿:对正在生长的农作物按实际损失补偿
  • 地上附着物补偿:房屋、水井等设施按重置成本补偿

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不同地区存在差异。征收程序需履行"两公告一登记"(征收公告、补偿方案公告、权属登记)的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