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 土地补偿费:按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
  • 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 青苗补偿费:对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
  • 地上附着物补偿:房屋、水井等按重置成本补偿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不同地区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