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国有土地征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具体流程如下:

  1. 征收启动:由市、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明确征收范围、用途等。
  2. 土地调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 补偿方案: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不少于30日)。
  4. 签订协议: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协议。
  5. 审批实施:报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后实施征收。

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等,具体按《镇江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