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

  • 强制性:政府依法强制取得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无需征得原土地权利人同意
  • 公益性:必须基于公共利益需要,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等
  • 补偿性:需按规定给予原土地权利人合理经济补偿
  • 程序法定性: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
  • 权属变更性:导致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转移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