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地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制定,主要包含以下三部分:

  1.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2. 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补助标准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3.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根据实际评估价值确定

具体标准需查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发布的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文件,不同地区、土地类型补偿标准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