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依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执行,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 土地补偿费:按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
  • 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农业人口数×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 青苗补偿:对当季未收获农作物按实际价值补偿
  • 地上附着物补偿:房屋、水井等设施按重置成本价补偿

补偿程序需经公告、登记、签订协议等环节,村民有权参与听证。省级政府会制定具体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款应足额及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