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费补偿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 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
  3. 青苗补偿费:对土地上未收获的农作物进行补偿
  4. 地上附着物补偿:包括房屋、水井等地上建筑物的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一般参考:

  • 土地年产值倍数法
  • 区片综合地价法
  • 市场评估价法

被征地农民有权参与补偿方案协商,对补偿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