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 土地补偿费:按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
  • 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农业人口数×该耕地年产值4-6倍
  • 青苗补偿:对当季未收获作物按实际价值补偿
  • 地上附着物补偿:房屋、水井等按重置成本补偿

补偿争议可向县级以上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由批准征收的政府裁决。2023年起实施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要求补偿款必须足额到位后方可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