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对规划占用农田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 土地补偿费:按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
  • 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 青苗补偿:对当季农作物按实际损失补偿
  • 地上附着物补偿:包括农田基础设施等按评估价补偿

特殊说明:萍乡市2023年最新调整了征地补偿标准,水田补偿标准约为5.8-6.3万元/亩(含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具体执行需以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