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基本农田征收补偿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执行,具体包括以下补偿项目:

  • 土地补偿费:按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
  • 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计算
  • 青苗补偿费:根据当季作物产值补偿
  • 地上附着物补偿:包括房屋、水井等设施按评估价补偿

具体执行标准需参照当年公布的《廊坊市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不同区域(如广阳区、安次区等)补偿标准存在差异。被征地农民还可享受社保安置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