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萍乡市基本农田被占用的赔偿标准如下:
- 土地补偿费:按被占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
- 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 青苗补偿费:对正在生长的农作物按实际损失补偿
- 附着物补偿:对农田水利设施等按重置成本补偿
具体执行需参照《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和萍乡市最新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被征地农民还可选择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萍乡市基本农田被占用的赔偿标准如下:
具体执行需参照《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和萍乡市最新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被征地农民还可选择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