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荒地原则上不应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若已发生误划情况,可通过以下流程申请调整:

  1. 提交申请材料: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附土地现状照片、勘测定界图等证明材料
  2. 实地核查: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踏勘,确认土地不具备耕作条件
  3. 专家论证:由农业、生态等领域专家评估调整必要性
  4. 听证公示:在村集体公示30日并举行听证会
  5. 逐级审批:经县级初审后报省级自然资源部门最终审批

重点提示:需证明该地块确实属于"无法恢复耕种的撂荒地",且调整后需补划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