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滑坡搬迁审批流程如下:
- 灾害评估:由自然资源部门或地质专家现场勘查,出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 申请提交:农户向村委会提交书面搬迁申请,附房屋受损证明、身份证件等材料。
- 村级初审:村委会核实情况后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政府。
- 乡镇审核:乡镇组织国土、住建等部门联合审查,符合条件的纳入搬迁计划。
- 县级审批: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应急管理局终审,批准后列入地质灾害搬迁项目。
- 资金拨付:通过审批的农户可领取搬迁补助(具体标准因地而异)。
注:需同步办理新宅基地审批手续,原有滑坡区域房屋需拆除复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