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基本农田腾退补偿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河北省相关政策执行,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 土地补偿费: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
- 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 青苗补偿:对当季未收获农作物按市场价格补偿
- 地上附着物补偿:包括农田基础设施、林木等按评估价补偿
特殊说明:张家口部分区县执行"占补平衡"政策,可能通过置换耕地或提高补偿标准等方式实施。
张家口基本农田腾退补偿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河北省相关政策执行,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特殊说明:张家口部分区县执行"占补平衡"政策,可能通过置换耕地或提高补偿标准等方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