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主要依据《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及相关地方政策执行,具体补偿内容包括:

  • 房屋价值补偿:由专业评估机构按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 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为每平方米10-20元
  • 临时安置费:过渡期每月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0.3%-0.5%支付
  •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商业用房按经营面积每月60-100元/㎡补偿
  • 奖励性补偿:对配合征收的住户给予评估价10%-20%的奖励

各市具体标准可能有所调整,如郑州市2023年最新标准规定住宅房屋最低补偿标准不得低于同区位新建商品住房均价的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