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刑事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
  •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