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案件受理及立案程序如下:
- 申请条件:赔偿请求人需符合《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
- 提交材料:
- 赔偿申请书(载明基本信息、事实依据和具体请求)
- 身份证明文件
- 相关法律文书(如撤销案件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等)
- 损害证明材料
- 受理机关:
-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侵权行为的机关)
- 复议机关(对赔偿决定不服时)
-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最终裁决)
- 立案程序:
- 收到申请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 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补正
- 立案后应在2个月内作出决定
- 制作并送达《国家赔偿决定书》
- 救济途径:对决定不服可在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