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赔偿中可以包含精神损失费。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或生命健康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受害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