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处罚如下:

  • 数额较大(1000元至3000元以上):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数额巨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数额特别巨大(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特殊情形(金融机构/珍贵文物/救灾物资等):从重处罚

注:具体数额标准由各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地区经济状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