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处罚标准如下:
- 数额较大:1000元至3000元以上,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 数额巨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处3-10年有期徒刑
- 数额特别巨大: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处10年以上或无期徒刑
- 特殊情形: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等行为不受数额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