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量刑需结合以下因素综合判定:

  • 盗窃数额(各省立案标准不同)
  • 作案次数(两年内三次以上构成"多次盗窃")
  • 特殊情形(入户/携带凶器/扒窃等)
  • 退赃退赔及悔罪表现
  • 是否未成年人/聋哑人等特殊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