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可以采取以下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 申请行政复议: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本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
- 提起行政诉讼: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也可不经复议直接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申诉渠道:通过12389公安机关举报平台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问题。
注意事项:
- 复议/诉讼期间原则上不停止处罚执行
- 需保留处罚决定书、证据材料等原件
- 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法律意见
如果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可以采取以下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