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处罚如下:

  •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附加处罚:可并处剥夺政治权利或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