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罪的刑事责任如下:

  • 基本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该罪名侵害的客体是武装部队公文的管理秩序和公信力,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武装部队公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