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处罚罚款通常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1. 申请行政复议:在收到处罚决定书60日内向作出处罚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2. 提起行政诉讼: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向法院起诉;未申请复议的,可在处罚决定书送达6个月内直接起诉。
  3. 申诉途径:证明处罚存在程序违法、事实不清或法律适用错误等情况。
  4. 执行异议: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的,可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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