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依法成立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
  2. 有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3. 具备相应的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能力;
  4. 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