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行政机关官方网站公告栏公示
- 同时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公告
- 公告内容应当包含:当事人名称/姓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内容、救济途径等核心要素
- 公告期为60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
- 应当将公告载体、时间等证明材料归入案卷
特殊情形处理:
- 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可以缩短至30日公告期
- 涉外案件应当通过外交途径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特殊情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