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程序一般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 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发现违法行为后,依法立案并收集证据。
- 传唤询问:对嫌疑人进行传唤,制作询问笔录,当事人有权陈述申辩。
- 审批决定:办案单位提出拘留意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 出具文书: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事实、理由、依据及救济途径。
- 执行拘留:由拘留所查验法律文书后收押,执行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最长不超过20日。
- 通知家属:除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注: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拘留程序一般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注: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