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的执行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催告程序:行政机关书面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明确履行期限和后果。
  2. 陈述申辩:当事人收到催告后有权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理由。
  3. 强制执行决定:经催告无效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作出书面强制执行决定。
  4. 送达程序:将决定书依法送达当事人,告知救济途径。
  5. 实施执行:根据决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代履行等强制措施。
  6. 执行中止/终结:出现法定情形时中止执行,义务履行完毕后终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