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行政拘留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不予执行:

  •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
  • 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
  • 患有严重疾病(需省级人民政府医院证明)

公安机关认为不执行拘留更适宜的,可依法作出不执行决定,但需接受其他处罚(如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