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1条规定,逃税罪是否必须先经过行政处罚需分情况讨论:

  1. 初犯免责条款:纳税人首次逃税且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并接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2. 例外情形: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01条第4款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前置程序的适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