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局司法行政诉讼处理流程如下:

  1. 受理阶段:法院收到起诉状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2. 证据提交:被告(税务稽查局)需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及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
  3. 庭前准备:法院组织证据交换、确定争议焦点,必要时举行听证会。
  4. 开庭审理:双方就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辩论,法院审查法律依据、程序合规性等。
  5. 判决执行:法院应在立案后6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若撤销行政行为,税务稽查局需重新作出决定。

注意事项

  • 原告需提供被诉行政行为存在的初步证据;
  • 税务稽查局负主要举证责任;
  • 可申请停止执行行政行为,但需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