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具体程序如下:

  • 行政复议:自知道该行政处罚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
  • 行政诉讼: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处罚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