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选择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的除外。

常见需复议前置的情形包括:

  • 自然资源权属争议
  • 税务行政处罚
  • 社会保险费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