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法律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 催告程序:行政机关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载明履行期限、方式及法律后果
- 陈述申辩: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 强制执行决定:经催告无效后,行政机关作出书面强制执行决定
- 实施执行: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强制措施
- 执行中止/终结:出现法定情形时可中止或终结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需遵循比例原则,不得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当事人对强制执行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