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剥夺利害关系人陈述权的行政许可行为属于程序违法,认定标准如下:
- 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第36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应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
- 构成要件:
- 行政机关明知存在直接利害关系人
- 未依法告知陈述申辩权利
- 未设置合理期限供其提交意见
- 法律后果:该行政许可可被撤销或确认违法,但需考虑公共利益影响
实务中需注意:通过听证记录、送达回证等证据材料证明程序违法事实。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剥夺利害关系人陈述权的行政许可行为属于程序违法,认定标准如下:
实务中需注意:通过听证记录、送达回证等证据材料证明程序违法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