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行政强制执行日期过期后,通常按以下流程处理:

  1. 催告程序:行政机关应重新发出《催告书》,明确履行义务期限
  2. 作出执行决定:逾期仍未履行的,制作《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3. 执行实施:可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
  4. 执行中止:出现法定中止情形时暂停执行
  5. 终结执行:符合《行政强制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形时终止

注意事项:

  • 需重新计算强制执行期限
  • 必须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
  • 执行标的灭失的应终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