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主要包括:

  • 行政处罚决定(如罚款、拘留、吊销许可证等)
  • 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
  • 行政许可不作为或不予批准决定
  • 行政确权行为(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等)
  • 违法要求履行义务(乱摊派、乱收费等)
  • 未依法办理审批、登记等法定职责
  • 其他侵犯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注意:对行政法规、规章等抽象行政行为不能单独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