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 行政性:由行政机关依法处理行政争议,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 监督性: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
  3. 救济性:为公民、法人提供权利救济途径,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4. 程序法定:必须严格遵循《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申请、受理、审查等程序。
  5. 效率优先:相比行政诉讼程序更简便高效,审理期限一般不超过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