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
  2. 确需实施行政许可的;
  3. 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
  4. 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5. 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
  6. 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