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 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 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 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若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若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